目的意义
国土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国土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目的是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查清当前全区国土利用现状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做好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示范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贯彻“五个扎实”,实施“追赶超越”,落实“五新”战略,发展“三个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加快“一带一路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基础保障;是尽职尽责保护耕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促进“多规合一”,巩固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设安全、绿色、高效、法治、和谐、美丽国土新格局的重要举措。
主要任务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区范围内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全面掌握全区耕地、种植园、林地、草地、湿地、商业服务业、工矿、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地类分布及利用状况;细化耕地调查,全面掌握耕地数量、质量、分布和构成;开展低效闲置土地调查,全面摸清城镇及开发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同步推进相关自然资源专业调查,整合相关自然资源专业信息;建立集影像、地类、范围、面积、权属和相关自然资源信息为一体的国土调查数据库,构建互联共享的服务平台;健全国土及森林、草原、水、湿地等自然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和全天候、全覆盖遥感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时间要求
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统一部署,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
2017年12月底以前开展准备工作,部署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
2018年1月至6月底,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程细化、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底前,完成内业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2019年下半年,完成调查成果的整理、更新、汇交。
2020年,形成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完成调查工作验收、成果发布等。(董海波王益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