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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乡村振兴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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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振兴乡村战略,第一次将乡村振兴提升为执政党的战略,为中国未来农村发展指明了方向。
  在乡村振兴中,首先需要保持农村与城市之间的流动,让人口、资金和技术在城市和乡村之间流动起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融合。其次,乡村振兴需要发展乡村新的功能,过去乡村的主导产业是农业,乡村的功能只是满足村民的需求。现在乡村具有了更多元的功能,不仅仅具有粮食生产功能,而且具有环境保护、旅游休闲等多重功能。乡村不仅仅满足农村居民的需求,而且也可以满足城市居民的需求,因此乡村振兴不是简单地复兴传统乡村,而是乡村的再造。
  振兴的乡村仍是农民的乡村,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在实施振兴乡村战略中,要避免简单地将农村变成企业家的投资场,避免企业家将农民的土地、山林和草场流转以后而将农民排除在外。只有农民参与和主导的乡村振兴才是真正的乡村振兴。乡村振兴还要避免将乡村变成城市人居住点。在乡村建设几个漂亮的居住点以吸引城市人口的进入,绝不是真正的振兴乡村。乡村振兴的目标是乡村的产业发展、环境良好和生活富裕,不是腾笼换鸟将农民迁移到城市中,把农村变成企业家的投资地和富裕阶层的后花园。(王晓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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