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位于安徽省东北部,是长三角城市群、中原经济区的重要节点,全国著名的产粮大市,在农地流转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均走在全国的前列。付湖、沈圩、夏刘寨三个村更是通过村集体参与农地流转的三种不同形式,带动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
土地整治再流转 集体联合经营降低整体经营风险
付湖村位于宿州市埇桥区东北部,该村的农地流转模式是先整治后流转的“集体联合经营”模式——先以“人地挂钩”进行土地整治,然后进行农地流转。这一模式既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又增加了村集体土地,强化了村集体地位。可谓一举多得。
通过宿州市国土资源局牵线,付湖村把全村7个自然村集中搬迁安置,腾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供宿州中国现代制鞋产业城使用,并为鞋城输出剩余劳动力。与此同时,鞋城为新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土地整治后,付湖村村集体新增耕地420亩,为集体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在这个背景下,付湖村加快推进农地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全村现已流转土地9000多亩,农地流转率超过80%。
付湖村村支部委员童士合告诉记者,集体联合经营模式的成功得益于土地整治以及村集体入股农业联合体。2012年,时任村副书记的童士合与村民们核定了租金,以每亩1080元的价格和村民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直到今天,不管地里收成如何,童士合都雷打不动地按照这个价格支付给村民租金。
提供服务助流转 集体辅助经营提高整体经营效率
沈圩村有耕地1.2万亩,辖区内旅游观光点——十里桃花长廊,是城北郊市民休闲采摘娱乐中心。
为了进一步发展村集体经济,沈圩村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条件,借助宿州市美好乡村建设示范村的契机,采取“集体辅助经营土地”模式,以招商引资推动农地流转。目前沈圩村共有土地12000亩,已经流转了8000多亩。
沈圩村村书记翟正抗告诉记者,这种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村民,经营权归其他经济组织,村民从中获得租金的经营模式,大大降低了村集体的经营风险,村集体只是辅助其他经济组织经营土地,大部分的经营风险由土地的流入方承担。村集体帮助企业流转土地获得相应的中介费用,通过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途径,改善了村里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通过以农地流转为基础的招商引资,获得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所需的资金技术,壮大了当地的集体经济。
反租倒包促流转 集体统一经营为农民利益保驾护航
夏刘寨村位于宿州市北部,四面环山,农地细碎化严重,村里虽有5000多亩土地但人均土地面积只有2.2亩左右,发展基础比较薄弱。二十年前,村人均收入不足千元,是远近闻名的贫困村。而通过“集体统一经营土地”的模式,使这种情况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在该模式下,村集体成为农地的转入方,土地由村集体统一经营。村集体通过农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不断壮大自身实力,带动了集体经济的发展。
1999年,王化东当选新一任村书记,抱着“干就要干好,做出一番事业”的决心,带领夏刘寨村村民通过“返租倒包”在全村范围内推进农地流转,走上了集体统一经营、带动农民增产增收的道路。目前村集体已经流转土地2000多亩,土地流转价格800-1000元/亩。这一模式使得夏刘寨村迅速完成了集体经济的原始积累,村集体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村民收入稳定增长。(据《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