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又一个三年方案的开局之年,2018-2020年度的政策实施,将迎来新的局面,进一步惠及民生。下面,就2018-2020年度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方案的新变化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做以解答。
1、2018—20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总体上有哪些要求? 答:2018—20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重点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突出重点,全力保障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我省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二是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三是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作业质量;四是推动普惠共享,实施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重点产业关键环节的机械化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五是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促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与政策支持融合增效,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政策实现度。
2、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有哪些变化? 答:根据农、财两部发布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结合陕西省重点推进粮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大力发展果、畜、菜、茶等优势特色产业机械化的实际,陕西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农、财两部确定的补贴范围中选择确定补贴机具品目,实施敞开补贴。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求,逐步将保有量明显过多、技术相对落后、需求量小的机具品目剔除出补贴范围,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持续推动农机装备结构优化调整。补贴范围划分为重点品目、普通品目,实施分类补贴。确定的补贴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15大类38个小类96个品目,其中:一类重点品目79个,二类普通品目17个,与上年相比,增加了约50%的品目。
3、补贴机具资质规定与往年有什么不同?
答: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一是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二是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三是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多年来,农业部、财政部将中国境内通过农机推广鉴定作为补贴机具资质,有效确保了补贴机具的先进性、安全性、适用性和可靠性。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对各类农业机械的需求日益旺盛,单一的补贴机具资质渠道已不能满足要求,因此,在补贴机具资质条件上进行了改革拓展,明确将获得农机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列入了补贴机具资质采信范围。
4、补贴标准确定方面有无变化?
答: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继续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按照不超过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的30%测算确定。对技术含量不高、区域拥有量相对饱和等普通机具品目,适度降低补贴额。鉴于市场价格具有波动性,政策实施过程中,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
5、补贴对象有哪些变化? 答:补贴对象删除了“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表述,进一步明确为省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也包括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6、农机新产品怎么补贴? 答:为了鼓励产品创新,农业农村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陕西省也积极探索调研适合陕西省农业发展的绿色生态导向农机新产品,相关试点内容、新产品条件、选定程序、补贴标准和有关监督管理要求等,将会按照工作流程向社会公开。
7、植保无人机在陕西省有没有补贴? 答:目前,陕西省已向农、财两部报送了植保无人机试点备案申请,待两部备案同意后,即可组织实施植保无人飞机购置补贴试点。同时,试点方案和相关要求将通过陕西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
8、在进一步便民利民、提高服务水平方面有哪些新的措施? 答:一是多渠道购机,充分保障购机自主权,不受地域、实体店面限制;二是双通道办理,购机用户可到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通过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也可以直接下载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系统进行自助办理,手机APP系统还可实现区域资金使用查询、补贴公示查询、补贴机具查询、经销商查询和补贴政策查询、补贴办理进度查询等多项功能,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9、对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规范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哪些要求? 答: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自愿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享有合法权益,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在补贴机具选购方面,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鼓励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在补贴资金申领方面,购机者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权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在补贴机具使用方面,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10、政策监督管理上有哪些新规定、新措施? 答:一是全面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制约;二是继续开展省级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推进绩效管理向市县延伸;三是充分发挥专家和第三方作用,加强督导评估,强化补贴政策实施全程监管;四是规范补贴机具核验流程,特别强调加强对大中型机具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核验监管;五是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精神,以及陕西省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相关要求,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推进省际间和省内联动联查,严处失信违规主体。(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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