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将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
生态环境部土壤环境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两项标准的出台,将为开展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对于贯彻落实“土十条”,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受污染的土壤就像生病的人,为其治病,传统的中医思维可资借鉴。
“望闻问切”进一步厘清责任主体
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目前正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长沙绿色潇湘环保科普中心有关专家认为,其中关于“污染责任人”的规定不够清晰,这会造成责任主体权责不明确,不利于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实施,建议通过“望闻问切”,进一步加以明确,切实落实“污染者担责”原则。
辨证施治污染修复应更精准
辨证施治,即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治标更要治本。修复不足,或过度修复,都是不可取的,这就需要明确标准问题。
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教授李保国建议,尽快出台分区、分类、分等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体系,允许地方客观制定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防重于治土壤污染重在预防
疾病重在预防。土壤污染的预防同样重要,这就离不开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数据共享。
山东农科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李彦说,有必要让更多的人了解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法律在信息发布要求上需更加具体明确,在保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规定什么类型的信息可以发布。
记者调研了解到,目前全国土壤污染数据在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各有一套,且各有侧重。专家认为,草案还需进一步细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对接机制,推进土壤环境信息全景图绘制。
中医认为天人合一,人要健康就要尊重自然、顺应四时,对于土壤来说也是如此,只有尽可能保持其自然形态,减少污染,才能使其生态良好,护佑人类。让我们像珍视自己的身体健康一样珍视土壤健康吧!(半月谈记者 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