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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或取消
文章字数:334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出台六条二十三款重大举措,包括: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提升投资自由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加强投资促进,提升引资质量和水平;提升投资保护水平,打造高标准投资环境;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等地区;推动国家级开发区创新提升,强化利用外资重要平台作用。
  通知提出,深化农业开放,取消或放宽种业等农业领域外资准入;支持外商投资创新发展;鼓励外资并购投资;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幅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严格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等。
  业内人士预计,相关措施及其后续实施细则,将对我国种业格局演变形成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据《南方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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