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速览 惠农政策 各地动态 农业科技 市场动态 展会信息 专题策划 乡村振兴 聚焦杨凌 农科视频 品牌农业 创业致富 现在果业 知名农企 农品安全 经营主体 乡村文化 贮藏加工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向“难点”推进
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始终是重点
文章字数:1080
  5月28日,记者从自然资源部获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3年多来,已经形成一些可复制、可推广、利修法的制度性成果。下一阶段,改革工作将向一些难点问题做更深层次推进,包括征地制度改革中的公共利益确定、宅基地制度改革“三权分置”等方面。
  近年来,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这“三块地”改革,一直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头戏”。近日,自然资源部总结试点地区阶段性成果并部署下一步工作,改革中一些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始破题。
  其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试点地区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工作制度和政策体系。截至2018年3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812宗,面积1.6万亩,总价款约183亿元。改革过程中,各试点地区摸清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底数,33个试点地区共查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约11.9万宗、141.5万亩。同时,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确权登记,为入市改革廓清了权属基础。
  在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各地在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以及盘活闲置宅基地等方面进展明显。其中,大部分试点地区均已开展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截至2018年3月底,试点地区共办理农房抵押4.7万宗,抵押金额91亿元。另外,试点地区还通过探索不同地区、不同阶段农民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以及有偿使用制度,通过土地整治等方式统筹利用闲置宅基地。截至2018年3月底,各地共腾退出零星、闲置的宅基地9.6万户、7.1万亩。
  在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面。各地普遍将一些不属于公共利益范围的建设用地,不再实行土地征收,缩小征地范围;在规范征地程序方面普遍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等,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建立健全土地征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在多元保障方面,通过入股安置等方式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等方式,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
  针对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自然资源部部长陆昊指出,下一步各试点地区除了要严守试点工作的政策底线,“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的根本要求”,还要敢于触碰一些难点问题。
  陆昊强调,这些难点问题包括:征地制度改革中的公共利益确定,既公开公平公正又科学简便的程序设计,合理期限的多元保障机制,国家、集体和个人增值收益分配机制等问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中的实施主体、入市交易规则、入市的集体决策程序、入市与规划关系等问题;宅基地制度改革中的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载体、形式、外延界定,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
  业内专家表示,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过程中,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始终是重点问题。(据《经济参考报》)

农业科技报 www.nkb.com.cn 电话/传真:029-87036603
地址:中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展馆西路1号(712100)
农业科技报社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3879号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