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山东省惠民县淄角镇大魏社区宁解自然村成立了惠民县第一个“土地股份经济合作社”。
据了解,“土地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村民入社变股民,土地交合作社经营,每亩一股,一股本金950元,年终根据经营利润进行分红。在宁解土地流转(入股)签约大会现场,村民积极入股,一上午的时间,就签订了全村90%土地的入社流转合同,同时,入社股民领取到了一股200元的定金。合作社的成立让村民吃了定心丸,把地交给合作社经营村民都十分放心。
近年来,淄角镇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此次土地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成立将推动土地流转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开辟该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的新局面。(王君彩 李翠霞 袁淑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