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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农民技术职称证书开始年审
文章字数:646
  本报杨凌讯(田煜宇 记者 赵允)为进一步规范杨凌示范区农民技术职称管理,提升获证人员动态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近日,记者从杨凌示范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获悉,即日起,将对2015年12月30日前获得杨凌示范区农民技术职称证书开始年审工作。
  据了解,对于此次年审工作,凡持有杨凌示范区农民技术职称证书的农技人员需了解以下几点:
  年审范围:在2015年12月30日前,取得杨凌示范区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颁发的高、中、初级杨凌示范区农民技术职称的持证人员。
  年审时间:杨凌示范区农民技术职称有效期3年,每三年一审(从职称证书发证日算起),原则上在年审当年的12月底前完成审核。
  审核机构:由杨凌职业农民培训管理中心统一开展已获杨凌示范区农民技术职称人员进行证书年审工作。
  审核要求:一是获证人员应提交《杨凌示范区农民技术职称证书审验信息表》和获证人员近三年从事农业技术服务推广及接受农业技术培训情况的个人总结,审验时须交回原职称证书;二是区内各培训机构负责梳理通知参加本机构组织的职称考试且已获证学员进行年审,并协助审核、递交获证学员年审资料;三是相关表格和年审具体要求在杨凌农科培训综合信息服务平台www.ylnkpx.com下载,也可到杨凌职业农民培训管理中心领取;四是超过有效期6个月未审验的资格证书无效,须重新申请认定,并不得申报更高一级技术职称资格。未按要求审验职称证书的人员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后相关人员不得再以具有杨凌示范区农民技术职称的身份对外开展服务,否则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
  联系人:田煜宇
  联系电话:029-87036412
  邮箱:tianyuyu86@163.com
  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政务大厦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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