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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劳有所得”要落实好既有规章
文章字数:381
  “建筑工人有分散、流动的特点,让他们自己争取签订合同、按月结算工资,捍卫权利,是不现实的。”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卢晖临认为,关键是要把好企业这一关。相关行政部门要去督促、检查企业是否签订合同、是否按月支付、是否交纳保证金。对不执行相关规定的企业上限处罚,让签订工作合同成为常态。
  专家建议,针对建筑工程结算周期长等问题,应该强制建筑公司或者劳务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做好工程量计算,为工资按月结算打基础。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关专家认为,通过行政考核加强监管,能让地方政府提高重视程度,督促各部门落实责任。
  此外,还应加快推广一些地区的试点经验和典型做法。专家建议加快推广劳动用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周薪制、跨省农民工欠薪联动机制、法律绿色通道、拖欠工资“黑名单”等做法和经验。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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