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田园综合体”作为一个被寄予厚望的农村发展新模式而被提出:“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
但我们不应简单地认为“田园综合体”只是若干功能的罗列,反而应该对“田园综合体”中的“综合”二字加深认识。那么,“田园综合体”与单独的“专业合作社”又或者是城郊“农家乐”相比,“综合”二字的优势又体现在何处呢?关键体现在若干事项之间的相互协调、促进与甚至互补,这才使得若干的业务线之间,成本共享,收益加成。因此,对于“田园综合体”,有这样几个方面值得我们关注:
首先,是不能简单地将“田园综合体”的发展,等同于旅游休闲。其次,在不同地区的田园综合体面对的情况不同,发展的路径也应该差异化。其三,是工商资本的引入后,一定要有政府的持续引导。田园综合体的发展,是一个重要的契机。要通过发展田园综合体助力乡村振兴,就要切忌一窝蜂、一刀切;不适合做的地方,不要强行上马。要让农民,特别是贫困的农民参与进来,让他们能够有机会增收脱贫甚至致富。从大局上来说,农业生产仍然是我们农村的首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人的饭碗应该端在中国人自己手里,红线意识是绝对不能松懈的。(刘文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