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语:近年来,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为新形势下农户分享农业产业发展成果、促进乡村振兴开辟了一条新途径。联合体与“公司+农户”有何不同,如何运转?面临哪些困难?如何推动其创新发展?请看一线的调查采访——
日前,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从金融支持、用地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扶持措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近年来发端于安徽、江西等地的农业产业新模式,是由一家龙头企业牵头、多个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参与、用服务和收益联成一体的产业新形态。
分工协作 闭合产业链条
安徽省宿州市是全国最早探索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地区。据宿州市农委主任张金海介绍,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践中,发现单一主体“单打独斗”存在诸多困难。龙头企业需要稳定原材料供应和保障质量安全,虽然建立了订单基地,但有时合同难以履约、质量也难以保证;家庭农场存在技术、资金、市场等问题,开展标准化、品牌化生产难度较大,在产品销售上处于弱势地位;合作社缺少稳定的服务对象,需要东奔西跑找活干,效益也难以保证。于是,联合体从无到有发展起来。目前,全市联合体共230家,覆盖了粮食、畜禽、果蔬等主导产业,年产值超过200亿元。
农业龙头企业江西万年贡集团董事长蔡阳厚对此深有同感。随着规模扩大,为了保障高质量原料供应,原有“公司+农户”的松散订单合作已满足不了产业需求。各方分工协作、建立利益紧密的联合体,既可以保障原料供应,又能共享增值收益。龙头企业干不好的交给家庭农场,比如农业生产环节;家庭农场干不划算的交给合作社,比如农业服务环节;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干不了的交给龙头企业,比如精深加工、品牌打造等。
“今年9月,国内某电商平台广泛征集30万袋精品小包装大米的订单,要求半个月内到货。数量大、交货时间短、品质要求高,周边粮食企业无人接单。只有我们成功完成订单。这充分表明了联合体的价值。”如今的蔡阳厚是万年贡米业产业化联合体负责人。联合体以万年贡集团为核心,包括了22个粮食合作社、36个家庭农场、17家粮食加工厂,拥有优质水稻种植基地110万亩,精米年加工能力达100万吨。
利益共享 专注各自所长
众多农业主体应如何联合?农业部经管总站站长王乐君认为,联合体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合作社为纽带,各成员具有明确的功能定位。与家庭农场相比,龙头企业管理层级多,生产监督成本较高,不宜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但在技术、
信息、资金等方面优势明显,适宜负责研发、加工和市场开拓。与龙头企业相比,合作社作为农民的互助性服务组织,在组织农民生产方面具有天然优势,而且在产中服务环节可以形成规模优势,主要负责农业社会化服务。家庭农场拥有土地、劳动力,主要负责农业种植养殖生产。
“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是联合体各方保持长期稳定合作的关键。”安徽宿州市淮河粮食产业化联合体负责人、淮河种业公司总经理李清武说,联合体各方通过签订生产服务合同,确立了生产资料供应、产品收购、技术作业服务的合作关系,也解决了淮河种业公司高品质原材料供应问题。同时,公司通过为家庭农场垫付种肥、为农民合作社垫付农机服务资金、帮助家庭农场获得抵押贷款等,缓解了成员的资金困难,形成了资金联结机制。2016年,淮河种业公司为家庭农场成员担保获得贷款600万元。(据《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