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发展离不开土地,现代化、工业化大背景下,“谁来种地”和“怎么种地”的问题怎么解决,辽宁省给出简单而明确的答案,而“解答者”正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建立起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格局
在开原市八宝镇八宝村,宏大农机专业合作社社员李亚香说,他把自家2公顷土地流转到了合作社,租金每公顷比种地多了1500元,他和爱人入社打工,每个月又多了6000元收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开原市宏大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采用全程机械化作业,实行工厂化育秧、公司化运作、订单式生产、一体化服务的新型农机服务形式,改变了农民以往“全家一起忙种地”的局面,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农民致富多元化。
土地流转打通了农业转型增效之路,李亚香只是获益者之一。近年来,辽宁省以土地流转为抓手,把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内容,建立起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为重点,农民合作社为骨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支撑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土地“死资产”变为流转“活资本”
土地制度是农村经济的根基,伴随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向城镇,发展农村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大洼县西安镇王家塘村农民朱宝振成了全省第一个“农场主”——2013年,辽宁首个家庭农场在盘锦成立。在政策的鼓励下,他一口气从附近村民手中租种了46.67公顷土地,租赁期限20年。同年,海城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率先在全省举办了农村产权大型拍卖会,开创了东北地区农村产权上市交易的先河。
沈阳市、铁岭市分别安排财政资金,奖励优秀示范农民合作社、优秀家庭农场、优秀专业大户,培育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本溪市从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服务制度入手,开展土地流转合同签订规范化指导工作。2017年,本溪市新增农村土地流转面积1133.33公顷。
三产融合撬动社会资本投入
土地流转加速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为农产品加工企业聚集提供了条件,为农业现代化发展奠定了基础。目前辽宁省新增投资超千万元农产品加工项目达到276个,投资达到115亿元。新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700个,新增农产品贮藏能力4.9万吨。通过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撬动社会资本投入5亿元以上。
目前,辽宁省已就发展现代农业作出规划,要求突出区域、产业、特色产品优势,建立优势农产品繁育基地,创建知名农产品品牌,培育优势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储藏基础产业和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并设计了五大类41项重点工程项目。(胡婉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