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一发而动全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必须总体部署,重点推进,先行试点。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中央要求,农业部、中央农办今年在全国选定了100个县先行先试。
唤醒农村沉睡资产,促进保值增值
这轮改革重在制度建设,要把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产权制度建立起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改革的目标就是要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这个新型集体经济,新就新在不是传统的“一大二公”的集体经济,而是集体成员边界清晰、集体产权关系明确的股份合作经济。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新就新在要坚持市场导向,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盘活集体资产,创新集体资产运营管护机制。需要全面激发农业生产要素的活力。唤醒农村沉睡的资产,才能有效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型农村建设,才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选择权交给农民,农民参与农民受益
目前农村集体资产总量规模庞大,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面资产总额(不含西藏)2.86万亿元,村均493.6万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情况十分复杂,改革要把握原则,稳中求进。
坚守法律政策底线。韩长赋表示,底线有两条。其一,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农民集体所有”,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不是少数人操控、少数人所有;其二,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无论怎么改,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不能让老百姓吃亏。
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把选择权交给农民,是农村改革成功的重要法宝。韩长赋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任务已经明确,具体怎么改,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按农民的意愿办,整个改革都要体现农民参与和农民受益。
改革不能一套方案包打天下
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集体资产构成各异,农民群众诉求多种多样,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能一套方案包打天下。 韩长赋指出,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就要按照中央已有的部署继续搞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三权分置”办法,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赋予农民长久而有保障的土地权益,这方面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政策的稳定性极为重要。对非经营性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办公用房、卫生所、小学校等等,这类资产主要是探索建立集体统一运行管护机制,为集体成员提供公益性服务,这方面不宜搞折股。
韩长赋说,已经开展改革的,要完善制度,增强农民的获得感。还没有开展改革的,可根据农民的要求和意愿,先进行试点,再由点及面展开,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主要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镇,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和经济发达村开展,这些村经营性资产较多,因产权不清引起的问题矛盾也多,群众对改革的呼声较高。(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