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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知识产权保护要发大力、出狠招
文章字数:344
  尽管近年来国家在农药专利保护方面取得显著进步,但是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整治力度仍然不够。因此,要改变农药行为侵权问题频发的现状当发大力、出狠招。
  首先要从加大侵权打击力度入手。目前,我国在农药登记、专利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少,但关键是加强贯彻、执行力度,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
  此外,还应提高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如施以重罚,或利用公示制度对侵权者曝光,使其在行业中难以立足等。如果不法行为的代价高于其所获得的收益,侵权行为便会从源头得到遏止。在企业层面,可以通过具体制度规避不法行为,如效仿日本采取“规避制度”,各企业共同遵守两年以内不录用离开同行企业的人员,以减少商业和技术秘密泄漏等。在立足国内市场的同时,尽量在国外申请专利,为日后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夯实基础。(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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