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坚持村民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我国将开始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农村各项土地利用,适应农村改革发展要求,解决农村土地利用布局散乱等问题。
国土资源部近日公布《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加强农村土地利用供给的精细化管理,为农村地区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好服务和保障。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要按照“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求,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遵循“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理念,整体推进山水林田湖村路综合整治。强化对自然保护区、人文历史景观、地质遗迹、水源涵养地等的保护,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和修复。(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