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安讯(记者 阎康才)1月10日,记者在陕西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陕西省将于2021年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2015年以来,陕西省先后安排了高陵等13个县(区)先行开展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经验;在下一步的改革中,该省要求,要注重制度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有机结合,在先行试点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分类实施,有序推进。
中央要求用3年时间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用5年时间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陕西省的总体安排是,对清产核资,力争在2018年基本完成,2019年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对产权股份改革,今年每个市确定一个重点县和2~3个不同类型的村开展试点,明年开始扩大试点,逐步全面铺开,2021年前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