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17日从农业部获悉,今后,针对对违法制种、繁种、销售转基因种子(种苗)的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农业部要求,对以转基因品种冒充非转基因品种申请试验审定的,严格按《种子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对违法开展田间试验(中间试验、环境释放、生产性试验)的研发者,农业部将责令停止试验,停止安全评价申请资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停止科研项目,停止品种审定资格,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对违规进口转基因生物,安全管控措施落实不力的进口企业和加工企业,依法责令停止进口,停止加工资格,给予行政处罚。(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