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康乔娜
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资产,也是农业生产发展的最基本要素。近年来,安徽、陕西、四川等地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等方式,积极探索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路径,把农村“沉睡”的土地、分散的资金聚集起来,入股企业或合作社,为农民开启了土地出租挣租金、入股参股挣红利的挣钱模式。
内股外租土地经营增值
入夏以来,广大农民仍然头顶烈日在田间劳作,但与往年不同,干了一辈子农活的安徽省巢湖市庙岗乡莲花社区农民罗宏宽,今年不需要再为自家的14亩承包地操心了。“自从加入到社区牵头组建的土地股份合作社以后,现在咱不再是泥腿农民,不用自己种地就可以享受红利了。”罗宏宽自豪地说。
罗宏宽提及的合作社正是巢湖市汇民土地股份合作社。今年4月28日,莲花社区挂牌成立巢湖市首家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并与1255户农户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委托书》,合作社在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将农户入股的9456亩耕地的经营权流转费作为年度固定收益,采取“内股外租”的经营模式,在确保入社农户原有土地流转租金收入不降低的前提下,农户还可以进行二次分红,实现了土地资产的经营增值。
抱团谋发展就“地”当“股东”
“以土地为股份加入新美土地股份制合作社,而且能在自家的土地上耕作,参与年度分红,家里又多了一个收入渠道。”谈及自己就“地”当上“股东”的事情时,陕西杨凌五泉镇蒋家寨村村民李爱侠掰起手指算起了增收账。
去年10月29日,杨凌成立了首家土地股份制合作社——新美土地股份制合作社。如今,合作社采用“统一生产标准、统一技术服务、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生产记录管理”的模式为社员谋福利,解忧愁。这一阵子为社员统一采购的300吨农家有机肥,以合作社的名义订货,给农户节省了6000多元的开销,并将肥料全部送到田间地头,这也相当于股份制合作社首次为社员分红。
杨凌土地流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亚军介绍,新美土地股份制合作社这种以土地为股份经营的新型模式,不仅能促进农户适度规模经营,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农户的农业生产成本。虽说目前合作社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但已经吸引了许多农户的加入和关注。
土地入股让农民更有话语权
今年45岁的任建中是四川省崇州市青桥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当家人”,2011年,他以“职业经理人”的身份,牵头组建起了崇州市第一家土地股份制合作社。没有提前预付的土地租金,没有高额的流转成本,甚至连年底的分红,在很多年份都比不上当地土地流转的租金费用,可当年就有367户农户加入了合作社,合作社土地经营面积达780多亩。
农民为啥买任建中的账?源于在土地流转中,有一些不确定性因素让农民“吃了亏”。崇州市农发局工作人员刘先生告诉记者:“土地流转的时间一般较长,农民丧失了话语权,心里多少会有些顾忌。”
更重要的原因,在于合作社看得见摸得着的分红方式。青桥合作社采取除本按比例的分红方式,在扣除生产成本之后,合作社的年收益按照1∶2∶7的比例分配,10%用作合作社扩大再生产的公积金,20%作为职业经理人的佣金,70%用作社员分红。
如今,田里种什么,怎么种,并不是任建中一人说了算,合作社采取“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的新型经营方式,农民“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对耕种有话语权、收益权;职业经理人作为农民聘用的管理者,通过利益联结,与农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成为目标一致的共同体。
土地还是这块土地,人还是同样的人。经营方式转变,使农民的收入翻了几番。农民们成了真正的“老板”,土地经营的决定权握在自己手里,自然安心不少。用农民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社里有股份,干得才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