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法院信息化执行救了我。”近日,接过法官送来的21万元赔偿,务工受伤致残的徐某感激地说。
原来,浙江的梁某2010年在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注册开办了一家塑编包装有限公司。2011年,务工人员徐某工作期间右手手掌不幸被机器割除。伤好后,徐某将塑编包装公司告上法庭。经庭审调解无效,麒麟区法院判决塑编包装公司赔偿徐某工伤事故补偿金27万余元。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不服上诉至曲靖中院。2011年6月,曲靖中院组织双方调解达成协议,塑编包装公司于两个月内一次性赔偿徐某21万余元。谁也想不到,收到调解协议后,梁某没有及时履行清偿义务,还将其生产线以35万余元的价格出卖,连同保险公司赔付的7万余元工伤赔偿金一起卷走逃离曲靖,随后变更了联系方式和常驻地。
失去右手手掌的徐某拿着调解协议却没得到一分钱,生活异常艰难。曲靖中院几次执行都苦于无法找到梁某而未果,案件执行陷入僵局。今年4月,曲靖中院执行法官通过信息查控中心查找不到梁某财产信息,迅速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希望警方对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梁某立案侦查,及时抓捕其归案。接案后,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当即将梁某列为网上追逃对象。民警经过两个多月的不懈努力,终于锁定了梁某的行踪。外逃5年多的梁某被民警押回曲靖后,意识到后果严重的他当即联系家属将欠徐某的21万余元赔偿款交至法院。然而,等待他的还有刑罚制裁。
为有效破解“人难找”的问题,曲靖市罗平法院尝试通过公安机关建立了网上布控查找被执行人下落的执行联动机制,将需要查找的被执行人信息提交公安机关,借助公安机关网络信息平台查找被执行人,一旦被执行人有相应活动出现,均会通过短信方式及时通知到承办法官。
“点对点查控和执行联动机制建立后,法院执行不再是一家‘单打独斗’,而是多个部门相互协作,不仅实现了信息共享,而且在第一时间查控被执行人和财产。只有建立全社会协同的大执行工作格局,‘老赖’才会无处藏身。”曲靖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武韶刚说。(区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