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华果业专业合作社是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全国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0年来,合作社走出了一条种植、初加工、销售一体化的路子。目前,每年国内销量在3000万斤,国际出口贸易在2000万斤。
合作社进军加工领域可以延长产业链和价值链、促进农民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而能走多远、如何走得更远成为合作社面临的一个课题。
合作社发展的“蓝海”——在全产品供应链上获得更大的市场空间
与耀华果业专业合作社同年获得全国首批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的山西榆社县河峪小米专业合作社、武乡县三里湾种植专业合作社不约而同选择了从种植延伸到加工、销售的方向。
“不搞加工,利润太低,农产品价格忽高忽低,日子很难过。”河峪小米专业合作社社长王建福说。
王建福的感受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存现实。经过多年的发展,合作社在实现农业规模化、现代化、农民对接市场中发挥了主体作用之后,初级农产品生产商的地位已经让很多合作社过得捉襟见肘,合作社又一次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
2014年到2015年,山西省有22家合作社成为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合作社办加工形成了独立的“生产(加工)者—消费者”全产品供应短链,让农户摆脱了只能在农产品供应链的节点中与上下游供应商竞争的局面。这样做的好处是既克服了初级农产品固有的内在缺陷,又缩短了与终端消费者的距离,从而在市场竞争中有了更大的周旋空间。这意味着,合作社办加工,为自己找到了一片“蓝海”。
旧短板成了办加工的新难题——先天实力偏弱,后天动力不足
武乡县三里湾种植专业合作社专门从事有机石磨面粉、有机黄小米、有机黑小米、手工挂面、杂粮面粉等产品的生产加工,参与农户已经达到2380户,种植基地10000亩,加工基地20010平方米。
“缺产品、缺资金、产业链短、运行不规范、扶持少。”面对笔者关于合作社办加工难在哪里的提问,山西省农业厅农产品加工局局长李岳峰一下子说了五个方面。规模不大、实力不强,资金缺乏、融资困难是合作社的旧短板。面对兴办加工业,小打小闹初加工成为无奈的选择。而且,合作社盈利水平不高,每年还要给农户分红,资金积累慢。此外,合作社在银行眼里并不是法定的融资主体,这让合作社办加工一开始就难以高起点发展。
由此,政府运用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为合作社提供技术、人才供给和融资等服务,增强合作社综合发展能力,让更多的合作社参与办加工,进而通过提高初级农产品加工度来提高农户的收入,成为现代农业提档升级的必然选择。
自我壮大的新路径——组建联合社,促进内部资源共享
2015年9月,祁县首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山西泽欧果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挂牌成立。
该联合社由耀华果业专业合作社发起。参与联合的还有景景果业专业合作社、刚玉果业专业合作社、三鑫果业专业合作社等从事果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专业合作社,涉及该县古县镇11个村、社员173户、1828亩果园。
联合社的成立将单打独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变为了果业产业化联合舰队。目前,该联合社在全国30多个大中城市建有酥梨销售窗口,凭借自营出口的优势,产品远销东南亚10多个国家和地区。今年,联合社拓展欧洲市场的战略目标已经实现。
合作社联合起来办加工是让农产品产业链中的大部分利润归于农户的必由之路,也是农业转型大趋势下如何保障农户利益的选择。联合后,资金少和规模小的问题可以得到缓解,不仅在办加工上实现内部资源整合共享,甚至还将产业链延伸到销售环节,拓展休闲观光农业领域,实现产业融合,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分享产业红利的可能。
“所以,修改合作社法,让合作社成为同等地位的新型经营主体、出台含金量高的针对合作社联合社的扶持政策,来加速合作社办加工的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李岳峰说。(吴晋斌)
点评
农户利益是初心
无论是组织农户办合作社,还是引导合作社延伸产业链办加工,在模式设计上的初心都离不开一个主题,这就是促进农户分享农产品在加工流通环节的增值收益。
这一设计是由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国情决定的,必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地位,保障农户利益才能有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我们创新农业经营体制,通过合作化发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联合社都是在这一基础上的创新。所以在办合作社和合作社办加工中不能忘记农户利益这个初心,要避免资本受益、农户利益受挤压的倾向。
同样,合作社办加工中,也要廓清一个基本事实,即我们倡导的合作社办加工是为了打破加工企业垄断农产品加工产业的局面,是为了让更多的农户成为有谈判能力的市场主体,参与农产品加工,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分享更多利益而设计的一种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