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近日,国家粮食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广大粮食收储企业切实落实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出现农民“卖粮难”,要追究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责任。
通知指出,作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执行主体的中储粮总公司及其有关分公司,以及受中储粮总公司委托的中粮、中纺、中航工业、农垦集团所属企业及有关地方骨干企业要扛起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的责任,带头执行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加大粮食收购资金筹措力度,及时足额兑付农民售粮款,不得出现压级压价、“打白条”等损害售粮群众利益和任何形式的以陈顶新、“转圈粮”等坑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据《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