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父母索要上大学的费用?
问:我和丈夫离婚后,孩子和我一起生活。现在孩子正在上大学,我的经济压力特别大。请问,我前夫是否有义务为孩子支付学杂费及生活费?我能替孩子向他要求支付上学费用吗?
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此可知,子女虽然满十八周岁但若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也要承担抚养义务。在我国,“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接受大学教育并非属于义务教育,你的要求得不到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