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底,辽宁省彰武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县。该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自2014年11月挂牌成立以来,已累计抵押融资1.2亿元,带领万余名农民脱贫致富。
土地经营权抵押,放款快、额度高、利息少 彰武县兴隆山镇老虎村的养牛大户张旭,原来有30多头牛,后来想扩大生产,听说土地经营权也可以作为抵押了,就把自己承包的148亩土地作为抵押,贷了99万。
对于办理流程,张旭说:“手续特别简单。我只需要拿着身份证和土地承包证,还有村里、镇里的证明材料,来到县里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半小时内就能拿到这里出具的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明书。”金融机构第二天就会派人到农民家中核实情况,并对土地经营状况进行评估,根据农民的资金需求及土地承包的年限,金融机构半个月左右就能放款。
“这里不仅放款速度快,额度高,而且不着急还款。利息还比普通贷款低不少呢。”彰武县二道河子乡腰窝堡村村民李春华用自己承包的166亩地贷款100万元,成立了树莓合作社,村上的70多名村民也加入了进来。
“我们将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三个权益分离。土地经营权抵押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抵押的是可流转的土地经营权。同时遵循三个‘不得’原则,即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彰武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主任乔宏学说。
政府设保障基金,与金融机构分摊风险
“农民搞经营,抗风险能力差,一旦遭遇自然灾害或者市场因素,势必会有风险。”彰武县农业局副局长詹学平说,“而由于缺少农村土地流转的中介及维权机构,涉农金融机构在借款人出现经营风险而无法偿还时,金融机构债权难以得到保护。希望今后能够建立健全农村土地评价专业机构,合理确定农村土地价值,政府也应该组建独立的土地流转评估中心,为土地流转提供合同、法律等服务。”
彰武县农业局局长马志国表示:“现阶段农业保险业务尚未全面展开,尚未形成农村风险补偿机制,如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或市场因素影响,将给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
为了降低农民抵押融资的信贷风险,彰武县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由县政府按一定比例出资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保障基金,用于补偿或收购抵押物,同时与金融机构共同制定合理的风险分摊机制。在贷款发生违约、金融机构实现抵押权较困难时,实施抵押物收购或进行贷款风险补偿,弥补金融机构可能出现的处置亏损和不良贷款。
“仅靠政府支持还不够,以后铺开了,政府也没有那么多钱来做这个担保。”彰武县政府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正在探讨成立一个物权中心,一旦农民经营出现困难,抵押土地将进入物权中心进行拍卖,化解金融部门风险。”
“希望保险部门能够参与进来,增加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险种。”乔宏学建议,“此外,今后能否依托合作社,建立互助性的农业专业担保机构,降低贷款风险,也值得思考。”
(刘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