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某初中毕业后跟随其父四处打工,几年下来也没啥收获,他开始琢磨自主创业,不想,创业不成却触犯了法律。近日,河南省孟州市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14年10月,祝某在浏览网页时,有人通过QQ发给他一条销售名牌香烟的广告,广告上的香烟种类繁多、价格便宜。祝某心动了,便通过支付宝付款买了一条烟。祝抽完后感觉是假烟,但卖家说是真的,因为免税所以便宜。随后一个月,祝陆续从该卖家处买了两千元左右的香烟用于自己抽。一天,卖家说看其购买量较大,想发展其做香烟销售代理。双方协商后,卖家开始传授其如何做广告词、下载香烟图片、搜索关键词和发展下级网络销售代理等。于是,祝某便做起了网络香烟销售代理生意,通过支付宝收款后,扣除提成再把余款连同订单信息一并转给卖家,由卖家发货。
河南孟州一购买者发现买了假烟向该市烟草局举报而案发。经查明: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祝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利用QQ聊天平台销售、支付宝转账的交易方式,购买香烟6.4万余元,其中向他人销售香烟6.2万余元,非法所得1万余元。
办案检察官提醒,按照规定,我国实施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且有严格规定:一是不能做广告;二是进货渠道专一,即为各地烟草专卖机构;三是价格由各省烟草专卖局统一定价;四是烟盒外观须有警示标志(即“吸烟有害健康”等字样)。违反以上规定的,都将受到法律处罚。(张颖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