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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合作社实行会计委托代理
文章字数:328
    广东省农业厅等九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全省6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达到《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同时,省级以上示范社的数量超过2000家。
    《意见》一方面要求合作社加强自身建设,勒紧规范“准绳”,如鼓励有条件的合作社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代理记账、核算,探索运用短信、网络等方式进行社务民主决策,另一方面则为合作社发展营造宽松氛围,送出政策“红包”,如提出探索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创新各类符合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的农副产品订单、保单、仓单等权利抵(质)押贷款品种和农用生产设备、机械、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使用权等财产抵(质)押贷款品种。(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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