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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他人支付宝,是否构成犯罪?
文章字数:260
问:在一次朋友聚会上,李某偷拿王某手机通过更改该手机支付宝密码的方式,将王某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内人民币18000元转入自己的支付宝中。请问:李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答: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王某可以对银行卡进行有效管理的方法就在于设置的密码以及对银行卡的控制。本案中,当李某更改了支付宝支付密码后,可以对银行卡内的资金予以支配,取得了对银行卡的实际控制,此时,绑定在银行卡内的资金对李某来说就是一个“钱袋子”,银行卡的相关属性就被无限弱化了,仅是一个象征性的载体。这些完全符合盗窃罪的相关属性,所以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黄黔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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