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胡小卫
收款时信誓旦旦,发货时就搪塞推脱。说起农资“老赖”厂家的嘴脸,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做农资生意的老朱(化名)既无奈又愤恨。2014年5月初至今,年近6旬的老朱多次往来于陕西和山东之间,为自己的辛苦钱奔走,却依然无果。“这些人真是坏了良心!”老朱愤愤地说。预付货款12万多元肥料却不见踪影
老朱在扶风县城经营一家农资服务部,主要经销苗木、种子、园艺工具、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2014年5月,正值扶风县果区果树施肥高峰期,老朱因为库存钾肥不足,便与山东省济宁市康甲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并前往山东济宁进行了实地考察并达成了购买肥料的交易合同。此后,老朱于5月9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康甲肥业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汇入125640元,并和该公司口头约定,款到后对方立即发货。
当时正值肥料销售的旺季,付完款后老朱就开始了焦急等待发货的日子,不成想该公司不仅没有按期发货,也迟迟不肯退还货款。无奈之际,老朱派出业务员于2014年6月前往山东协商退款事宜,并与该公司法人代表边德建签订了退款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康甲肥业有限责任公司要在2014年6月26日前退还老朱货款12万多元。然而,一年多时间过去了,老朱的货款还是杳无音讯。
诉诸法庭对方“老赖”到底
虽然签了退款协议,但是货款一直不退,老朱多次电话催讨,起初边德建以各种理由、借口推脱,最后干脆拒绝接听电话。无奈之下,老朱于2014年12月26日将对方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立即返还自己货款本金、银行利息以及往返差旅费用及诉讼费用。2015年1月28日,山东省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进行了审理并作出判决,限济宁康甲肥业有限责任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老朱返还货款及各项费用共计128435元。拿着判决书,有了法律的撑腰,老朱的心里也踏实了些。但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法院的判决书竟如一纸空文,该公司法人代表边德建继续将“老赖”进行到底。一波三折货款收回仍然无望
一审判决生效后,康甲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又以支付利息缺少根据为由,向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经调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双方买卖合同的解除是由于康甲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过错导致,因此老朱依据双方达成的《退款协议》要求该公司退还货款以及银行利率,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驳回上诉,支持原判的终审判决。老朱等到终审判决时,时间已经到了2015年7月底,一晃一年多时间已经过去。“他们上诉就是想拖延时间!”老朱对康甲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做法气愤至及。
强制执行无果老农投告无门
拿到终审判决书,老朱却依旧等不到还款的日子。2015年9月7日,老朱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以为还款指日可待,没想到时至今日,近5个月的日子也已过去,却依然等不到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结果。在对当地法院这根最后的救命“稻草”彻底失去希望后,老朱显得无奈、迷茫。
“汇款时正是农资销售的旺季,当时货源紧张所以就没多想直接汇款,不仅损失了十几万,还错过了农资的适时销售期,另外,我前后去山东处理相关事情就不下六次,花费近3万元,门店也没法好好经营。”老朱无奈地说,十多万元对于一个做小本农资生意的农民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虽然用法律维护了自己的权利,但到现在这份判决仍是空文一张,康甲肥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欠货款仍无法强制执行。
几个月过去了,投告无门,欲哭无泪。老朱期待媒体的报道能让有关部门领导看到,给他些正能量般的温暖,安慰一位老农泣血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