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共陕西省洛川县委和洛川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洛川苹果现代产业建设的意见》,出台了相关涉农惠农政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新建矮化果园每亩补助500元。对2016年春新建矮化果园的果农户,由乡镇统计,苹果生产办验收,对符合延安·洛川苹果矮砧栽培技术规程的果园将按照补助标准给予兑付;2、残败果园挖除每亩补助100元。对今冬、明春进行残败园挖除的果农户,由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统计、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将按照标准给予兑付;3、二次间伐果园每亩补助500元。对今冬、明春实施二次间伐的果农户,由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统计、验收,对二次间伐实施到位的果农户将按照标准给予兑付;4、建立洛川苹果专卖店10个,每个补助15万元。对2016年在国内各大城市建立专卖店的企业或合作社,经相关部门、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按照标准给予兑付;5、关于国家现代农业项目。国家现代农业项目主要是确定部分乡镇部分区域实施,实施的内容是搭建防雹网,果园种草、黑色地膜覆盖、割草机配套等实物。
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列支,对于新建矮化果园、残败园挖除和二次间伐补助资金将拨付到各相关乡镇,由乡镇直接发放给果农户。专卖店建设资金由苹果营销办直接拨付给相关企业或合作社。(卢新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