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闭幕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提出必须以超常规的力度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目前,全国国家级贫困县还有500多个。记者调查发现,近来,不少省份制定贫困县摘帽的具体“时间表”。
多地提出在2020年前摘帽,
考核指标为统计部门调查
贫困县较为集中的贵州省提出,到2015年要完成30个贫困县摘帽,剩余的20个贫困县需要在2018年全部摘帽。
湖北省明确,全省37个贫困县,以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达到全省平均水平70%以上的县,需在2017年摘帽;达到65%以上、不足70%的县在2018年摘帽;其他贫困县在2019年全部摘帽。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期间,中西部22个省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中央签署脱贫攻坚责任书。各地还通过层层签订“军令状”、调整干部考核等方式,确保扶贫“脱帽”压力层层传导。不少地区调整对贫困县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指标体系,取消GDP考核,考核指标主要聚焦减贫数量和提高贫困户生活水平。
形成“早脱帽子早有好处,
不脱帽子还有约束”导向
针对“脱贫不愿摘帽”现象,不少地区出台“摘帽不摘政策”,形成“早脱帽子早有好处,不脱帽子还有约束”的导向。广西明确,2018年之前实现脱贫县或扶贫工作有进步的县给予资金项目奖励,并对在扶贫工作中表现优秀的相关负责人优先提拔任用,给贫困县摘帽吃下“定心丸”。
摘帽并非扶贫终点,
同步展开精准扶贫
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说,过去通过资金、项目倾斜的粗放式扶贫,虽然整体效果明显,同时也存在“撒胡椒面”、低质低效、套取挪用资金等问题。
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表示,全国扶贫系统去年完成了规模浩大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成为推进精准扶贫的根基。记者在基层采访看到,贫困户建档立卡后,其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等方面信息一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施动态管理。
(据新华社)